致:投标人
华陇·滨河湾项目(1#~3#楼及对应车库)装饰粉刷劳务分包工程已由华陇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负责施工,现对本工程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贵单位参加,确定工程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具体情况明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以南、B131#路(光华街)以北、S133#路(吴家园西街)以西;
2.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101936.39㎡。
3.计划工期:2024.11-2025.11(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投标人应无条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各阶段工期要求,不得因工期的调整而向招标人要求费用、利润补偿或索赔。
4. 招标控制价(不含税):一标段:3030079.78元,超出控制价报价的,取消其谈判资格。
二、标段划分:华陇·滨河湾项目装饰粉刷劳务分包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1#~3#楼及对应车库装饰粉刷劳务分包工程
二标段:4#~9#楼及对应车库装饰粉刷劳务分包工程
三、招标内容:华陇·滨河湾项目一标段(1#~3#楼及对应车库)装饰粉刷劳务分包工程,含抹灰、楼地面、屋面、文明施工等(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投标单位的资格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及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函(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备能提供符合国家税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投标人需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材料;
7.付款方式:工程款按当月审定工作量进行支付,支付比例为8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7%,预留本合同金额的3%作为该工程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如质量保证期内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将在期满后无息退还。(附投标人同意付款方式承诺函)
8.投标人需提供购买保险承诺函,保险种类暂定为雇主责任险货或团体意外险。(附投标人同意购买保险承诺函)
9.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日之后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0.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8月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11.投标人需提供完善的有针对性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25日至 2024 年 11 月 05 日 登录甘肃建投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124.70.142.139:8088/)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06日 09时30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甘肃建投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124.70.142.139:8088/)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将予以拒收。
3.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06 日上午09:30 时。
4开标地点:在甘肃建投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124.70.142.139:8088/)进行电子开标。
5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备 注: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真伪。若无法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扫描件,应提供原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建投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gsjtjt.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陇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兰石·豪布斯卡瑢园
联系人:姬振华
电 话: 13893306700
华陇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